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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分析:市场规模同比增加4.77%

2022年05月27日

  《中国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现状分析与发展前景展望报告》显示: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是目前文化产业的十大门类之一,主要指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其中互联网信息服务主要包括电子商务、互联网出版、网络教育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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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基本特点:

  1、高知识性

  在信息传输服务业发展中,人的知识、智慧和灵感以及科技的运用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这些从业人员的工作有其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他们不断创造新观念、新技术和新的创造性内容,职业能力既来自于个人经验积累,也来自于个人灵感的迸发。生产方式是以脑力与体力、手工与信息化等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实现智能生产。所以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的这种需要大量的文化科技知识支撑的特点显示了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具有高知识性特征。

  2、高伸缩性

  在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与其相关产业在相互依托和促进的发展过程中以及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与高新科技结合,向新兴领域拓展的探索和实践中,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都体现出极大的伸缩性。

  3、高风险性

  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是一种创新密集型产业,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产品的生产是技术创新过程,文化产品的消费是文化体验的创新过程,而文化产品的价值实现是商业模式创新过程。它主要运用创意对旧事物、旧模式以及旧观念进行理念和技术改造,在对其改造和发展的过程中几乎没有经验可言。因此,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在发展实践中存在着较高的风险性和挑战性。

  网络文化虽然是文化产业的新兴领域,但发展潜力巨大。今年两会期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的新概念。信息时代网络技术与多种行业结合产生了新的变化,也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全新契机。但是“互联网+文化”如何加好?我们应当努力解决现存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支持原创产业的发展,并使其成为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先导产业和新的文化经济增长点,这样的“互联网+文化”的发展模式,定会让文化之花更加多渠道美丽绽放。

  众所周知,文化是一个地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软实力。文化发展如果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那些带有迷信、愚昧、颓废、庸俗等色彩的落后文化便会趁虚而入,登堂入室。落后文化之所以还有市场,与文化信息的传播有着必然的关系。如今随着互联网建设的不断加强,网络文化产品也正以一日千里的速度不断走进大众的视野,网上发展,网上推介,网上交流,文化多样化在互联网上也促进了相互依存、对话、交流的不断发展。让网络文化有了快捷和融合的多样载体,网络文化之花正以万紫千红的形式不断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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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中国文化信息传输服务市场规模为3009.92亿元,到2015年增长至4799.87亿元,同比2014年增加了4.77%

  网络信息传输环境必然要求对传输信息内容进行数字化加工。但是在数字化内容资源的制作过程中,统一性的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目前依然匾乏,在竞争白热化的态势下,系统兼容性、互联互通性不够的问题,增加了信息资源共享的难度。因此在行业管理层面必须建立相应的标准,减少由于竞争而产生的各种技术阻隔,增加行业运营的成本。

  与此同时,文化信息传输的保障体系存在较大程度的缺位。一是在技术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信息传输入侵手段与信息技术同步发展甚至更超前发展,在开放性的文化资源共享平台中,信息技术安全保障的不足将为行业发展埋下种种隐患。二是在传输内容的保护上。数字版权侵权与一般侵权相比更加容易,而其保护却大多比一般的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更大,数字版权保护滞后制约了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壮大。在我国,数字版权侵权盗版问题严重,而维权困难、保护措施缺乏,难以对数字化作品各项权利实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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